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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章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组织工作办法

来源: 作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21-08-30 15:27:49 浏览次数: 【字体: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组织工作办法

一、组织性质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二)学院各级团组织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双重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三)学院各级团组织,在组织引导青年、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服务青年成长、维护青年权益等方面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组织职能

(一)履行组织建设与行政管理职能。做好新团员发展、团员信息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团籍档案管理、团费收缴使用、团员入党推优、团内奖惩等工作。

(二)履行队伍建设和干部培养职能。通过业务学习、专题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强团员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团员综合素质,做好团员干部选拔、培养工作。

(三)发挥文化育人与素质提升职能。组织开展道德、文艺、体育、科技等第二课堂活动,繁荣校园文化,提高人文素质,促进文明风尚。

(四)发挥实践育人与社会服务职能。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弘扬服务奉献精神,提升实践育人成效。

(五)发挥教育宣传与舆情引导职能。促进校园青媒体建设和管理,进行舆情监控与引导,有效影响和提升青年政治觉悟与思想道德修养。

(六)发挥青年服务和权益维护职能。把握青年思想动态,关注青年心声,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年学生利益相关的工作,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

(七)发挥对学生会的指导监督职能。指导学院各级学生会组织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履行职能。指导学生会辅助开展学生管理,倡导良好校风、学风,维护校纪校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

(八)发挥社团管理和教育指导职能。统筹全院大学生社团工作,做好社团的组织管理、建设发展、素质提升和教育培训等工作,促进大学生社团和学生的社会化发展。

(九)发挥安全稳定与风险防控职能。做好共青团组织和青年的稳定工作,加强风险预防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政治防线,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十)组织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我校已满14周岁不满28周岁的青年团员(含教职工和学生)及28岁以上担任团内职务的中共党员为共青团组织成员。

(二)各级团员(代表)大会是同级团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其常设机构为同级团的常任代表会议。

(三)各级团的委员会是经由同级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本级团组织领导机构,其常设机构为常委会。

(四)学校团组织分为三级,对应的权力机构为校级、二级学院和支部团员(代表)大会,领导机构为“校团委、二级学院团委、团支委”。

(五)学校各级团组织上下级为领导关系,上级团委领导、联系、帮助、指导和监督下级团组织开展工作。

(六)学校团委直接领导二级学院团委和教工团支委,二级学院团委直接领导所辖班级团支委。

(七)学校各级团组织根据本办法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规定,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四、产生方式

(一)学校团委设委员19名,经由全校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2至3名,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经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批准后生效。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二)学校团委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社工部、社团部、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中心7个职能部门。各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2至3名,经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确定。

(三)二级学院团委设委员9名,经由系部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系党总支和校团委批准后生效。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四)二级学院团委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社工部、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中心6个职能部门。各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1至2名,经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确定。

(五)团支部委员会经支部大会选举产生,由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兼权益委员)、组织委员(兼社工委员)、宣传委员(兼文娱委员)4人组成。

(六)学校各级团委设权益委员1名,由团委副书记兼任。

五、任职条件

学校各级团委委员、干部和干事要做好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其任职条件如下:

(一)必须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或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政治坚定。思想进步,政治合格,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积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学习刻苦。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在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方面表现突出。

(三)工作勤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关心集体,工作积极,乐于奉献,不怕吃亏。

(四)作风扎实。以身作则,坚持原则,廉洁自律,遵规守纪,发扬民主,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热心为青年服务。

(五)品德高尚。心理健康,行为端正,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六)在学校各级团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学生委员和干部,应同时符合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规定。

六、退出方式

(一)学校各级团委委员、干部和干事因工作岗位变动、毕业、学籍变更、院系调整、休学、创业或组织调整等正当原因而无法履职的,经同级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岗位、免职或除名。

(二)学校各级团委委员、干部和干事有违法违纪、违反团的章程、不履行团员义务、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或者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应按照程序予以劝退、撤职或罢免。

1.一般情况下,校、院两级团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因上述原因需要罢免时,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提出,交该级团员(代表)大会或常任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罢免。

2.一般情况下,校、院两级团委部门负责人因上述原因需要撤销职务时,由同级团的委员会书记提出意见,交该级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予以撤职。

3.一般情况下,教工和班级团支部委员因上述原因需要罢免时,由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也可根据上级团组织或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提出的意见)交团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罢免。

4.特殊情况下,学校各级团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出现拒不履职、不服从学校管理、严重违规违纪、发表错误言论、聚众或煽动扰乱安全秩序等情况时,可由校、二级学院团委征求同级党组织同意后直接罢免。部门负责人或干事有上述情形时,由校、院团委委员全体会议研究决定,予以撤职或除名。

(三)学校各级团委委员、干部和干事根据个人意愿可以提出辞职的请求,经同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后履行报备程序。

七、增补方式

1.学校各级团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缺位后,由同级团员(代表)大会或常任代表会议补选产生。

2. 校、二级学院团委部门负责人缺位后,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提名,报校、院团委批准后任命。

八、岗位职责

共青团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简称学校团委)是学校的中层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全校共青团工作。各二级学院团委在学校团委领导下统筹各二级学院共青团工作。校、院团委在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上相对应,采取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学校教工和班级团支部岗位职责单独制订。

(一)团员(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职责

1、听取、审议团委工作报告。

2、听取、审议代表提案并做好问题处置和说明。

3、讨论和决定团组织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

4、监督团委的工作,提出表扬和批评。

5、选举、罢免团委委员。

(二)委员会工作职责

1.组织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政策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传达落实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

2.贯彻落实团员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的决议和工作安排,研究并制定团委工作计划, 起草工作报告。

3.研究确定提交团员代表大会审议的议题。

4.讨论团委自身建设工作, 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5.讨论对优秀团员的奖励,提出对违纪团员的处分意见。

6.负责审核新团员发展,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

7.开好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组织好工作考核和业绩评定。

8.研究其他需要委员会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三)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贯彻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指示精神,统筹委员会各项工作。

2.做好学校各部门和团组织间的沟通联系及事务协调工作。

3.明确团委各职能部门的任务分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4.制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推进、指导并监督工作实施。

5.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做好部门成员的思想教育和引导。

6.促进共青团服务育人职能的有效发挥和组织效能的提升。

(四)团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执行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指示精神,指导各职能部门推进、落实相关工作。

2.做好学校各级团组织间的有效沟通、协调以及上传下达工作。

3.组织制定各职能部门工作及管理规范,推进落实并监督实施。

4.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和引导。

5.负责团委公章、经费、资产的使用审核与管理等工作。

6.负责团委三校区工作的沟通协调、问题处置及重大事项报请工作。

7.负责学生会工作。

(五)校团委办公室、综合科(二、三校区)岗位职责

1.负责团委综合事务的协调处置与上传下达,做好对外联系、合作交流、工作接待等事项。

2.建立、健全部门工作规范,安排好例会、值班、考勤、卫生、信函收发、物品管理等常规工作。

3.负责团委相关会议、会务的组织和筹备工作,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起草、收发、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4.负责团组织各级各类计划总结、考评评优、工作方案、过程资料等文件、材料的起草上报工作。

5.负责团委经费、资产的建账,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的管理,公章的保管和使用登记等工作。

6.执行团委各项决议,落实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团委秘书处岗位职责

1.负责委员会综合事物管理工作,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辅助委员会建立健全组织规范,协调各部门有序开展工作。

2.负责委员会相关会议、会务的组织筹备工作,做好文件、资料的草拟和会议考勤、记录等工作。

3.制订部门管理制度和规范,建立、健全部门工作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上报委员会工作过程资料。

4.做好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好例会、值班、考勤、卫生、信函收发、物品管理、外联接待等工作。

5.做好委员会公章、经费、资产的使用、管理、登记和建账等工作,定期将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和公示。

6.贯彻学校党委和团委指示精神,传达、部署相关工作,做好委员会综合事务的协调处置与审批登记等工作。

(七)团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1.建立、完善团的组织规范,严肃团的组织纪律,增强团组织的先进性,做好团员和团组织的先进表彰、违纪处分、申诉受理等工作。

2.开展团员青年思想动态和团组织建设的情况调研,指导、督查各级团的组织生活,开展考核和经验交流。

3.做好团员身份认定、团籍信息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团费收缴上报和团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4.制定新团员发展计划,做好指导、监督、审批和建档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开展业余党校和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5.组织召开团员代表大会,负责会议筹备和代表资格审查,做好团委委员、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等管理工作。

6.负责团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团员教育培训,开设业余团校,组织专题培训,提升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八)团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1.建立、完善宣传部工作规范,建立工作台帐,加强网站、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等媒体平台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2.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时代脉搏,及时向同学宣传先进的思想和事迹,开展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3.负责活动海报、展板、横幅、新闻稿等宣传品的制作发布和新媒体信息平台建设,做好舆情引导和信息监管工作。

4.负责重大节庆纪念日期间主题教育活动的宣传策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实践活动。

5.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同学对虚假信息的辨识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杜绝不良思想和信息的干扰。

6.组织开展道德讲堂、主题宣讲会等德育宣传和思想教育活动。

(九)团委文体部工作职责

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高雅、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教育、培养和选拔文艺骨干,打造文化艺术团队。

2.策划举办融思想、教育、娱乐、艺术性于一体的文艺活动,做好各类文艺赛事、演出、联欢活动的节目编排和作品选送工作。

3.执行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辅助学院各类思想道德、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学术、创新创业、文体艺术、技能培训等素质拓展活动。

4.负责团委设备、资产的调配和物品借用的管理工作以及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奖项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5.负责艺术团和礼仪队的业务指导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会议会务、赛事庆典等活动的礼勤任务。

(十)团委社工部工作职责

1.建立、完善社工部工作规范,做好学生社会活动的申报、立项、审批及相关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组织团员青年在重大节庆、纪念日期间开展实践教育活动,推进实践育人工作有效实施。

3.负责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及志愿者的发展、管理工作,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统计报送工作。

4.负责团组织校内、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素质拓展等社会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外联接洽工作。

5.负责开展救灾、扶贫、困难帮扶等捐款、捐物和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的宣传、动员、信息统计、上报和监督工作。

6.负责校内外各级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和先进事迹的表彰、宣传工作。

(十一)团委社团部工作职责

1.统筹全校学生社团工作,履行宏观管理职能,建立、完善社团管理规范,提升社团组织建设,促进社团健康发展。

2.负责大学生社团的登记、注册、变更、注销和社团指导老师、社团负责人的选聘等工作。

3.负责学生社团活动的策划、审批和监督工作,做好社团安全检查、舆情监控及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4. 开展社团成员思想动态和自身组织建设的情况调研,组织召开社团指导老师、社团负责人会议,听取社团工作汇报。

5.负责社团办公场所的审批、调配、监督和检查工作,做好学生社团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经费、资产的监管等工作。

6.指导、考核学生社团工作,组织干部培训和经验交流,开展年度考核与评优,进行违纪处分与教育。

 (十二)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中心

1.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到梦空间”系统的管理工作,做好信息发布、数据录入、活动评价、学分认定、技术维护等工作。

2.全面负责我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工作,负责全校“第二课堂成绩单”的管理、监督、考核、评价等工作。

3.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业综合素质评价、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各项表现,为社会单位选人用人、评奖评优、入党提供重要依据。

(十三)团委权益委员职责

1.收集、听取涉及团员青年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 形成报告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及时跟进并推动问题的解决。

2.积极参与团员教育、管理、奖励、处分等密切关系团员青年切身利益事项的决策、管理和评价工作,协助团组织发现并解决问题。

3.在学校党、政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同学提供有效的帮助和必要的救济。

4.组织开展法治安全方面的教育和宣传活动,帮助同学们增强学生法纪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5.搭建学生与学校主要职能部门的桥梁,实现良性沟通,促进青年参与了解学院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保障同学们的切身权益。

6.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与公益律师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建立经常性联系, 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同学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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