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工作办法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工作办法
一、组织性质
(一)高校学生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共青团指导下的大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二)学生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三)在学校的教育、管理过程中,有效发挥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履行为同学服务的职能。
(四)学生会组织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听取同学的意见,维护同学的权益,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组织职能
学校各级学生会组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自主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能: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带领全校同学刻苦学习、积极实践、奋发成才;
(二)结合青年学生的特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全校同学走健康成才的道路;
(三)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维护学校稳定,促进校风、班风和学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四)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广大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学校有关民主事务的管理;
(五)配合校、二级学院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促进学生会与学生社团的联系;
(六)配合学校解决同学学习、生活上的困难,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利,努力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组织机构
(一)学生会组织是全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凡我校在校全日制学生都是学生会组织的当然成员。
(二)学校建立“学校、二级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学生会组织,实行上级学生会组织指导、联系、帮助和监督下级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格局。
(三)学生会组织机构包括:权力机构、领导机构和执行机构。
1.学生会组织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对应学校三级学生会组织为:校学生代表大会、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班级学生全体会议;
2.学生会组织的领导机构是主席团,对应学校三级学生会组织为:校学生会主席团、二级学院学会主席团、班长副班长;
3.校、二级学院级学生会组织的执行机构是学生委员会,分别对应为:校学生委员会、二级学院学生委员会、班委会。
(四)学校各级学生会组织根据本办法和《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五)产生方式
1.校学生委员会和主席团,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校学生委员会设委员11-13名,其中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校学生会主席由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的资格条件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2.校学生会设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纪律部、文体部、权益部6个职能部门。各部门设部长1名(秘书长实行聘任制由校团委专职团干部兼任)、副部长(副秘书长)1至3名。部门负责人(除秘书长)由校学生会全体会议从委员中提名(任职资格及条件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学校团委批准后任命。
3.二级学院学生委员会和主席团,由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委员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二级学院学生会设委员9-10名,其中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名。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资格条件,在二级学院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二级学院党组织批准。
4.二级学院学生会设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纪律部、文体育、权益部部6个职能部门。各部门设部长1名(秘书长实行聘任制由二级学院团委专职团干部兼任)、副部长(副秘书长)1至2名。部门负责人(除秘书长)由二级学院学生会全体会议从委员中提名(任职资格及条件在二级学院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二级学院团委批准后任命。
5.班级学生委员会是班级体的基层领导机构。由班长(团支部书记兼任)、副班长、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生活治保委员、心理关怀委员6人组成,其产生及任职办法详见《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班级委员会工作办法》。
(六)任职条件
学校各级学生会委员、干部和干事应在思想政治、品德修养、遵法守纪、勤奋好学等方面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同时符合以下任职要求:
1.思想进步,政治合格;心理健康,行为端正;学习努力,成绩合格;为人表率,威信较高。
2.关心集体,工作积极;团结同学,作风民主;勤勉尽责,谦虚谨慎;乐于奉献,不怕吃亏。
3.坚持原则,勇于担当;廉洁自律,遵规守纪;敬业乐群,恪尽职守;务实勤奋,开拓创新。
(七)退出方式
学校各级学生会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无法正常完成学业、考核不合格、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或者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应按照程序予以劝退、撤职或罢免。
1.一般情况下,校、二级学院学生会委员、主席团成员因上述原因需要罢免时,由校、二级学院团委提出意见,交该级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罢免。
2.一般情况下,校、二级学院学生会部门负责人(除秘书长)因上述原因需要撤销职务时,由本级学生会主席团提出意见,交同级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报校、二级学院团委批准后予以撤职。
3. 一般情况下,校、二级学院级学生会干事有上述情况时,由同级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报校、二级学院团委批准后予以劝退或除名。
4.特殊情况下,校、二级学院级学生会委员、主席团成员出现拒不履职、不服从学校管理、严重违规违纪、发表错误言论、聚众或煽动扰乱安全秩序等情况时,可由校、二级学院团委征求同级党委同意后直接罢免;部门负责人或干事有上述情形时,由校、二级学院团委研究决定,予以撤职或除名。
5.校、二级学院学生会委员、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干事因毕业、学籍变动、二级学院调整、休学、创业或组织调整等正当原因而无法履职的,由本级学生会主席团报请校、二级学院团委批准后调整岗位、免职或除名;学生会未及时报请的,校、二级学院团委发现上述情况时,可直接做出调整、免职或除名决定并通知学生会。
6.学校各级学生委员会委员、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干事根据个人意愿可以提出辞职的要求,经同级学生委员会批准后报所在校、二级学院、班级团组织备案。
(八)增补方式
1.校、二级学院学生会委员、主席团成员缺位后,由本级学生代表大会补选产生,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应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2.校、二级学院学生会部门负责人(除秘书长)缺位后,由本级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提名(任职资格及条件在校、二级学院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校、二级学院团委批准后任命。
(十)选举及罢免程序
1.一般情况下,校、二级学院学生会委员、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选举、罢免或撤免职的具体规定,详见《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和《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2.特殊情况下,按照本办法第三部分,第(七)款,第4点规定予以罢免、撤职或除名,由校、二级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并予公示。
(十一)校、二级学院学生会委员、干部的任免职及增补情况的相关资料应作为校、二级学院学生干部档案,交由校、二级学院团委存档。
四、岗位职责
(一)主席团
1.作为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安排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发挥上传下达和组织协调作用;
2.充分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组织引导、民主参与、督促监察、调查研究等作用;
3.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和讨论学生会的重大事务,做出决策和处理意见,并向团组织和相关部门汇报;
4.监督检查学生会各部门的日常工作情况,并定期汇总检查结果,及时向团组织和相关部门进行反馈。;
5.贯彻执行学校的指示、决议,配合学校对全体同学进行教育和管理,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6.全面主持学生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做好学生委员会内部工作的统筹与安排,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7.密切关注学生委员会委员、干部的工作情况,定期召开学生委员会例会,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
8. 协调各部门和主席团成员之间的关系,增进学生委员会干部之间、干事之间的交流,加强工作上的配合;
9.联系、指导下级学生委员会、干部正确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必要的培训和业务学习,促进工作的整体性开展。
10. 组织召开分管部门例会,统筹部门工作,制订工作计划,部署安排相关工作,督查、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11.联系、指导下级学生委员会、干部正确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必要的培训和业务学习,促进工作的整体性开展。
(二)秘书处
负责学生会办公室综合事务,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健全组织规范,建立校内外组织联系。
1.贯彻学校党委和团委指示精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等综合事务的协调工作;
2.负责制定学生会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做好学生委员会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3.做好学生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例会、值班、考勤,负责信函收发、物品管理、来人接待;
4.负责学生委员会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文件起草、资料整理和会议记录;
5.负责学生委员会公章和经费的使用管理、登记建账等工作,定期通报和公示经费使用情况;
6.负责与二级学院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建立联系,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学生会工作的有效开展;
7.负责外联工作,加强学生会组织与校校和社会的联系,通过调研、座谈、联谊、实践锻炼等方式拓展沟通渠道,促进交流与合作。
(三)学习部
辅助开展教风、学风建设,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进学习意识、学习兴趣。
1.收集反馈师生在教学、学习方面的意见建议,在师生间搭起桥梁,促进师生沟通交流;
2.辅助开展学风建设,发现并纠正错误学习观念和不良学风,端正同学们的学习态度和行为;
3.关注同学们的学习诉求,了解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学习困难,做好问题收集和反馈,促进教、学互动;
4.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如学习文化节、读书会、辩论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提高同学的学习兴趣和综合素质;
5.组织开展学术科研类讲座、报告会、宣讲会、论坛等学习活动,拓宽同学们的视野,提升学习能力、拓展学习空间;
6.开展同伴教育,举办各种学习经验交流活动,如团学沙龙、学习交流会、经验分享会等,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宣传部
宣传先进思想事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做好学生会工作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
1.负责学生会组织网页、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学生会橱窗、海报、展板、横幅等宣传品的制作发布和活动宣传报道;
3.负责先进典型、优秀事迹的发掘和宣扬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校园正能量;
4.负责重大节庆纪念日期间主题教育活动的宣传策划,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实践活动;
5.负责舆情监管工作,提高学生对信息的辨识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杜绝不良思想的干扰;
6.做好女同学心理、生理卫生的教育和宣传,组织开展女生节等有益于女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文化活动;
(五)文体部
辅助校园文化建设,组织策划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打造校园文化品牌,提高校园文化品质。
1.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进身心健康,弘扬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的精神,锻炼顽强拼搏的意志;
2.组织开展思想性、教育性、娱乐性、艺术性于一体的文艺活动,营造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帮助同学们娱乐身心,陶冶情操,丰富课余文化生活;
3.选拔文艺、体育骨干, 开展专题讲座和培训,促进文体队伍的建设与发展,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好人才储备;
4.负责文艺团队的日常训练和作品储备,为各类文艺赛事、演出、联欢活动选送优秀作品;
5.辅助学校做好体育文化年、校运会、新生杯等重大体育活动,做好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6.加强与院校间文艺、体育方面的互动与交流, 增进同学们的友谊,促进我校文体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7.收集反馈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的意见建议,改善文化设施环境,提升校园文化底蕴和内涵。
(六)纪律部
培养和强化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意识,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
1.执行学校纪律检查规范,对晚归外宿、打架斗殴、抽烟酗酒等严重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和通报;
2.对穿拖鞋上课、带食物进教室、损坏公物、衣着不得体等影响校园文明、教学秩序的行为予以批评和制止;
3.负责同学们用餐秩序的维护与引导,促进文明用餐,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批评和纠正。
4.依照《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辅助学校管理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织开展宿舍文化节等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营造安全文明的宿舍文化氛围;
5.负责学生办公活动场所、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开展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教育,普及宣传安全知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6.负责学生会内部成员的纪律检查和监督工作,对学生会干部、干事的思想素质、履职情况、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评,定期进行总结和上报;
7.对学生公假申请进行监管,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学生干部提出批评,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向主管部门汇报;
8.接受和处理广大同学对学生会违纪干部的举报,受理违纪处分干部的异议申诉并给予明确的说明。
(七)权益部
发挥学生与学校和维权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收集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普遍诉求的意见建议和权益侵害的问题并反馈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和救济,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
1.依托“领导接待日”“职能部门交流会”等机制与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流,代表同学合理有序表达利益诉求;
2.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学生奖惩等关系学生切身利益事务的决策管理和评价工作,提出并协助学校解决相关问题;
3.负责学校食品卫生、用餐环境、品质价格的监督和调查,收集反馈广大师生对食堂、食品、用餐环境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
4.收集反馈同学们对宿舍、教室、道路、操场等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和人身、财务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5.收集反馈同学们对用水、用电、网络、空调等生活配套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与公益律师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建立经常性联系, 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同学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7.组织开展法治安全方面的教育和宣传活动,帮助同学们增强学生法纪观念和安全意识,提升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8.协助校卫生所做好疾病预防工作,普及宣传卫生、急救等常识。
共青团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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