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调动学生干部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督促学生干部严于律己,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培养学生干部的各种能力,发挥学生干部管理、教育、服务的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二、考核对象
学校各级团组织中担任委员、干部职务的学生;学校各级学生委员会委员、干部;易班学生骨干;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考核方式与内容
(一)考核方式:采用百分制,以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作为考评结论。即:90分至10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79分为称职、59分及其以下为不称职。
(二)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综合考评。
“德”主要考核学生在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上的表现,对《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的遵守情况,以及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学生干部在工作中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实际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勤”主要考核学生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情况和对工作的勤恳度。
“绩”主要考核学生的工作成绩和学习成绩。
详见《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工作量化考核表》
四、考核时限
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学期结束前考核。
五、考核程序
(一)校、院二级团委在规定时间内印发考核表。
(二)考核对象真实地填写《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工作量化考核表》。
(三)每学期最后一周星期二前,考核对象根据学生干部层次、隶属关系,将考核表分别交至校团委、二级学院党总支。
(四)各分管部门组成考评小组,结合考核对象平时值班、例会、活动、学习、工作、守纪及师生的反映等情况,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的考评原则,对学生干部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考评,并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公布考评结果。
(五)学生干部对考评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布之日起三日内向分管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考评结果。
六、奖惩
(一)考评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评校级团委、学生和社团先进评比。
(二)对于考评成绩较低,师生反响不好的学生干部按照规定程序予以罢免或撤职。
七、本办法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实行。
八、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工作量化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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