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中心的工作职责
一、咨询服务。选聘心理咨询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二、课程教学。负责组建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团队,完成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教学管理、课程教学等工作。
三、技能培训。组织对专兼职心理教师、学生心理骨干进行心理工作技能培训,指导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开展工作。
四、心理调查。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心理异常情况排查,承担建立、管理、使用全校学生心理档案工作。
五、宣传教育。结合学生心理特点,通过各种途径有针对性地实施心理健康教育。
六、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畅通学生心理危机的反馈及干预通道,快速反应、有效干预、科学转介。
七、科学研究。开展与心理素质教育有关的课题研究,撰写研究报告供学校党政领导研究学生工作做相关决策时参考。
八、学术交流。和区内外高校的心理教育机构、其他心理学教学科研机构、学术团体或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
终审:xsc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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