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一、心理图书借阅面向全校师生开放,开放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30,下午14:30--18:30。
二、教师在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每次可借阅图书一册,借书期为一周,按期返还。学生不得外借图书,需在现场阅览。
三、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四、读者要爱护图书,严禁在书上批注、涂改、撕页等。
五、读者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严禁吸烟、喧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
六、读者应当注意仪容仪表,言谈举止文明;谢绝穿拖鞋、背心等衣着不当者进入。
七、读者可通过留言簿及时反映对本室服务及其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本规定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解释。
终审:xsc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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