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陆明警等学生予以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1、第2及第9项规定,经校长授权的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审议,拟对电子信息学院陆明警等18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现将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一6月13日。公示期间,广大师生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学校学生处如实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便调查核实。
学生处电话: 0771-3397752
学生处邮箱: gzyxgc@163.com
学生处地址:善思楼408室
纪检监察室电话: 0771-3851926
纪检监察室地址:工业实训楼A座1003室
附件:2024年5月拟给予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2024年5月30日
终审:xsc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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