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党委学生工作部与学生工作处、学生发展中心合署办公,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党委职能部门和学生日常管理的职能机构。其工作职责是:
1.党委学生工作部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建设以及党和国家政策理论的教育宣传;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学生的思想动态,制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2)抓好学工队伍及学生意识形态工作,做好信教学生的摸排、教育、帮扶等工作。
(3)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工作,开展入学教育、校规校纪教育、文明行为教育、劳动教育等教育活动。
(4)负责制定学校学风建设和学生素质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各类评优、奖惩工作制度并督促实施。
(5)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编制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制订管理、培训、考核办法,检查、协调、考核各二级学院的学生工作;指导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有效地开展学生工作。
(6)负责督促实施学生安全稳定管理办法、学生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预案。
(7)组织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学生工作。
(8)统筹协调学生大型活动,引导学生实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
(9)负责易班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10)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各项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学生工作处
(1)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会同党委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党建工作;协同做好“三全育人”工作。
(2)负责落实上级和学校的学生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3)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各项资助管理工作。
(4)会同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做好学生入学教育、安全教育、学生军训等工作。
(5)负责学生公寓日常管理和文化建设。
(6)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牵头做好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工作;抓好学工队伍及学生意识形态工作,做好信教学生的摸排、教育、帮扶等工作。
(7)负责辅导员队伍培训、工作指导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8)负责学校学生劳动教育课的实施与考核工作。
(9)负责学生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10)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各项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3.学生发展中心
学生发展中心负责开展与实施全校大学生发展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1)心理咨询工作。选聘心理咨询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2)课程教学工作。负责组建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团队,完成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教学管理、课程教学等工作。
(3)心理培训工作。组织对专兼职心理教师、学生心理骨干进行心理工作技能培训,指导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开展工作。
(4)心理调查工作。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心理异常情况定期排查,承担建立、管理、使用全校学生心理档案工作。
(5)心理教育工作。结合学生心理特点,通过各种途径有针对性地实施心理健康教育。
(6)心理危机的预防与干预工作。畅通学生心理危机的反馈及干预通道,快速反应、有效干预、科学转介。
(7)心理科研工作。开展与心理素质教育有关的课题研究,撰写研究报告供学校党政领导研究学生工作做相关决策时参考。
(8)学术交流工作。和区内外兄弟院校的心理咨询机构、其他心理学教学科研机构、学术团体或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
(9)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各项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