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普法宣讲团教师深入工商管理学院开展专题宣讲
2024年5月28日,马克思主义学院普法宣讲团韦佳敏老师在一校区知行楼110教室为工商管理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学法守约,护航职场”的《劳动合同法》重点条款宣讲。
宣讲中,韦老师首先抛出一个问题:“试用期工资3000元,转正工资4000元,这么发工资合法吗?”这个问题引起了同学们的热烈讨论,接着韦老师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出相关法律规定,分四大部分进行宣讲:一是认识《劳动合同法》;二是合同的“订立”;三是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四是合同的“解除与终止”,重点解读了合同订立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订立的必备条款、试用期、工作时间等内容,选取贴合学生实际的鲜活案例进行普及讲授。
韦老师在宣讲过程中不仅强调了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还结合当前社会热点和同学们关注的实际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解答。同时,韦老师多次提醒同学们在求职过程中要增强法律意识,仔细阅读劳动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开展本次普法宣讲,旨在加强同学们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提高同学们的法律素养和维权能力,帮助大家更好地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同学们纷纷表示,将把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未来的求职和工作中去,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马克思主义学院供稿 图/ 梁俊喆、杨配娟 文/马克思主义学院 审核/农凯雯)
终审:s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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