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荣休管理办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桂工发〔2018〕3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将对长期以来,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默默奉献,潜心治学、教书育人,敢于担当、锐意创新,为我校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的退休教职工,在荣休之际,举行一场简朴而热烈的荣休仪式,表示学校对荣休教职工的感谢和敬意,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力争营造简朴而热烈的活动氛围。
二、适用范围
当年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
三、荣休仪式方式和时间
由学校人事处和工会牵头,退休教职工所在部门组织落
实,为当年当月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以座谈会的形式举行荣休仪式,具体时间由退休职工所在的部门确定安排。
四、参加人员
学校人事处、工会办公室、退休教职工所在部门相关人员,并视情况邀请相关的学校领导及其他师生员工代表参加。
五、慰问金标准
教职工退休离岗,给予500元以内的纪念品。
六、执行时间
本办法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委员会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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